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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中

作者:杜玉梅    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21-12-18 19:01   阅读量:10761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关于印发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中

关于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

为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促进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有实际业务经验并符合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的境外保险经纪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关于印发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中,设立外资保险经纪公司需满足投资者应在WTO成员境内有超过30年经营历史,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连续2年以及提出申请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2亿美元的相关要求不再执行

二,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相关保险中介业务本通知所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及保险公估机构

三,外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在经营相关保险中介业务前,应依法依规备案或取得对应的业务许可,业务范围和市场准入标准适用银保监会关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相关规定。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2021年12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决定对江西德宝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吊销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对李宁撤销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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